日前,记者从深圳市海绵办获悉,深圳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顺利召开,会上通报了2017年全市海绵城市建设政府实绩考评结果。据了解,2017年全市年度完成海绵城市建设项目422个,新增海绵城市面积39.1平方公里,超出年度目标14%,参与考评的11家市直部门、10个区政府(新区管委会)和市前海管理局全部评为优秀等级。
2017年深圳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成效明显,深圳市海绵办组织完成年度海绵城市建设政府实绩考评。考核对象包含11家市直部门、10个区政府(新区管委会)及前海管理局。考核采取单位自查、资料审查、现场核查、综合评价、结果复议的方式进行,共邀请了来自建筑、交通、园林、水务、环保等领域以及NGO组织的15位专家,分为5个工作组同时开展工作。
各考核对象紧密围绕全市海绵城市体制机制建设、项目实施推进、考核监督、宣传推广等四大任务,超额完成年度建设任务,试点区域工作尤为突出。2017年全市年度完成海绵城市建设项目422个,新增海绵城市面积39.1平方公里,超出年度目标14%,其中既有设施海绵专项改造项目完成198个,超出年度目标32%。全市基本实现市、区、片区三级海绵城市规划全覆盖,全面实行“一书两证”规划审批,各部门均已建立项目海绵城市建设全流程管控机制,共完成21部海绵城市技术标准和政策制定,年度投入科研经费近2000万元用于海绵城市基础研究,广泛发动社会参与,涌现出多个社会化海绵化改造的优秀项目。考核中专家对一批优秀的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给予高度评价,如香蜜公园、茅洲河综合整治、石云村、锦绣科技园等。
考核专家组对深圳海绵城市建设提出更切合“深圳模式”的发展建议:应进一步完善现有海绵设施功能,加强运维管理;对新建项目应注重海绵设施建设的实效性,结合现有规范、规程及相关文件精神切实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理念,同时充分利用差异,保持区域优势与特色,因地制宜进行适合本地区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和方法的研究。
海绵城市建设是一项长期性、系统性工作,按照“年度均衡、适度超前”的原则,深圳市海绵办制定了2018年海绵城市建设123项工作任务,各区(新区)各部门将认真抓好落实,重点做好规划建设管控和年度新增面积指标,将海绵城市建设要求融入各部门工作职责中,全面完成试点区域考核任务,实现海绵城市建设“质量”、“进度”双提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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